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应采取何种措施?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该条款所规定的即是债权人的撤销权,与上一问题中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共同构成债权的保全制度。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2个: (1)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例如债务人放弃了债权、无偿转让财产。 (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实践生活中,债务人为了赖帐,谎称自己没有偿付能力,不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等情形很多。债务人的这种赖帐行为不仅违背了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极大地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另外,债务人有时为了蒙蔽债权人,谎称自己有偿转让财产,但实际上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转让。这种情况下,只要具备上述两个要件,并且财产受让人也知道债务人的这种低价转让财产行为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就同样可以行使撤销权,从而主张债务人的低价转让财产行为无效。而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为了保护债务人的正当处分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即债权人必须向法院就撤销权的行使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只有法院作出了撤销债务人行为的判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债权人的撤销权通常应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该期限不像诉讼时效那样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超出该期限则撤销权消灭。对此,(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一旦被撤销,就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均产生效力。对债务人而言,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了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的,则该合同将因撤销而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经交付财产,则根据是有偿、无偿或低价处分,以及第三人是否善意等因素考虑是否撤销该行为并返还财产。对第三人而言,如果第三人已经占有债务人的财产,那么在原物能够返还的情况下,第三人必须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但是,如果第三人在取得财产时是善意,并且支付了一定的价款,那么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就不应被撤销,而只能由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讨债知识的介绍,追债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你有一些难以要回的债可以请讨债公司帮忙,相信结果一定会令你满意的。
铁岭市居省辖市,位于辽宁省最北部。地处东经122°44′–125°07′,北纬41°59′–43°29′。南与沈阳市、抚顺市毗邻,北与吉林省四平市相连,东与抚顺的清原满族自治县和吉林省辽源市接壤,西与阜新市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科尔沁左翼后旗及通辽市为邻。本市东部为低山丘陵区,一般海拔在500至800米左有,有少数山峰海拔在800米以上,其中有西丰县境内的水砬子山海拔870.2米,是全市最高山。中部辽河冲积平原,土层较厚、肥力高,一般海拔100至200米。北部因与松辽分水岭相连,间以浅丘,呈波状平原,海拔在100多米。西南辽河出口处为全市最低处,海拔50米。西南与医巫闾山相连,海拔为200米以下,为低丘区。西北因受内蒙古沙漠影响,为沙丘地带。气候属中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平均气温5C°至7.3C°,平均降水量650毫米,自东向西逐渐减少。铁岭有龙首山、帽峰山、柴河水库、清河水库四个较大风景区。其中,遐迩闻名的龙首山风景区,西窥城廓,东枕柴河,蜿蜒起伏十华里,纵贯银州南北,呈现一幅巨龙欲飞的自然影观。这里春季满山樱花、桃花、杏花和梨花,竞相开放,郁香醉人;盛夏绿草如茵,百鸟啼鸣;金秋松柏苍劲,红叶满山;隆冬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四季秀美的自然景色与山中的亭、台、楼、阁相映成趣,使整个风景区到处充满诗情画意。